鼓励中小学食堂将明厨亮灶视频传云平台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8-01-02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本报讯(记者 赵秀红)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《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《征求意见稿》指出,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视频形式展示明厨亮灶的,可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,也可以将视频信息上传至云平台。鼓励中小学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创造条件,将视频信息上传至云平台。

    《征求意见稿》所指明厨亮灶,是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开放、透明、视频等方式,向消费者和公众展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一种形式。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厨房环境卫生、烹饪、冷食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。公示的原料信息包括肉、菜、鱼、米、面、油等主要原料的来源信息。

    《征求意见稿》指出,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开放式展示的,应在室内采用敞开或者矮墙阻隔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。采取开放式展示应当具有防蝇、防尘等防护措施,保证室内环境卫生。采取开放式展示应当对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采取防护措施,防止交叉污染,保证加工食品的安全。

    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,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视频式展示的,可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,也可以将视频信息上传至云平台。鼓励中小学食堂、养老院食堂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创造条件,将视频信息上传至云平台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当为视频信息上传、消费者的观看提供便利。